使用規則
京都世紀酒店為了給賓客提供安全、舒適的入住體驗,根據住宿條款第10條,制定以下使用規則,懇請您務必遵守。如果您不遵守此規則,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酒店有可能會拒絕您的入住以及使用酒店內設施。由此導致的事故發生時,其責任將由賓客承擔,本酒店有可能不負擔其責任。對此請您格外留意。
1.貴重物品
在您入住酒店期間,請把貨幣(現金)、有價證券、貴金屬以及其他貴重物品放到服務櫃檯的租賃金庫(免費)保管。
2.客房
(1)到達客房後,請立刻確認客房入口處房門內側揭示的避難路線圖以及各樓層的緊急出口。
(2)請不要在客房內使用取暖以及做飯用的生火器具。
(3)客房內禁止吸煙。吸煙時請使用一樓的吸煙室。
(4)當您停留在客房內以及就寢時,請務必鎖好房門。
(5)當有人敲門時,不要輕易打開房門,請先在門鏡確認。如發現形跡可疑者,請致電服務櫃檯(撥2)。
(6)當您有訪客來訪時,請在大廳與訪客會面。
(7)未經酒店許可下,請不要把客房及大廳做為辦公場所,實施與住宿目的無關的營業行為。
(8)未經酒店許可下,請不要移動客房內設備和用品,以及在客房內實施裝修或改造等明顯改變現狀的行為。
(9)請不要大聲喧嘩以及製造大音量的噪音。
(10)請在酒店指定場所扔垃圾。此外在公共場所禁止亂扔垃圾。
3.客房房卡
(1)入住期間當您離開客房外出時,請務必攜帶房卡,並鎖好房門。
(2)如果您使用簽名在酒店內餐廳、酒吧等結帳時,請提示房卡或住宿證。
(3)當您在服務櫃檯領取您的房卡時,請出示您的住宿證。
4.支付等
(1)結帳請在辦理入住手續時在服務櫃檯收款處付款。
(2)酒店不提供用支票付款和換錢服務。
(3)對於購物消費、車票費用、計程車費、郵票費用、寄送包裹的郵費等費用,酒店不提供墊付服務。
5.行李寄存
行李寄存處的物品保管期限,在沒有指定的情況下,從寄存日起為一週。超過保管日期的物品將會被銷毀,請諒解。
6.遺失物品
對於酒店內的遺失物品,酒店會保管一段時間以後,依據遺失物品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7.禁止事項
酒店禁止以下對其他賓客造成麻煩的攜帶物品入內和行為。
(1)狗,貓,小鳥及其他寵物(輔助犬除外)。
(2)易燃性或引火性的物品。
(3)散發惡臭的東西。
(4)賭博以及傷風敗俗的行為,或者對其他賓客造成麻煩的言行。
(5)請不要在客房外穿浴袍和拖鞋等。
(6)法律法規禁止攜帶的槍砲,刀劍和興奮劑之類。
(7)外賣披薩等,從酒店以外的飯店叫外賣點餐的行為。
(8)廣告,宣傳品的發放,物品的販賣以及推銷等行為。
(9)請不要在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存放物品。
8.未成年人的住宿
在未經監護人的許可下不能入住。
9.客房內的吸煙
如果發現有在客房內吸煙的行為,除住宿費用以外,還需另行支付5萬日圓的洗滌費用。
10.緊急情況發生時的對策
客房內嚴禁使用煙火。火災發生時,請撥打119報警。此外,火災及地震發生時,由酒店員工引導賓客實施緊急避難。請跟隨員工的引導,進行避難。
11.其他
本酒店另行制定的住宿條款第5條的規定中,有符合(4) (5) (6) (7) (8) (9) (10)(11)和(12)各條中的任何一條時,將會拒絕入住以及使用酒店內的任何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