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規則
京都世纪酒店为了给客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入住体验,根据住宿条款第10条,制定以下使用规则,肯请您务必遵守。如果您不遵守此规则,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酒店有可能会拒绝您的入住以及使用酒店内设施。由此导致的事故发生时,将由客人承担其责任,本酒店有可能不承担其责任,对此请您务必特别留意。
1.贵重物品
在您入住期间,请把货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金属以及其他的贵重物品放到服务台的租赁金库(免费)保管。
2.客房
(1)到达客房后,请立刻确认客房入口处房门内侧揭示的避难路线图以及各楼层的紧急出口。
(2)请不要在客房内使用取暖及做饭用的生火器具。
(3)客房内禁止吸烟,吸烟时请使用一层的吸烟室。
(4)当您停留在客房内以及就寝时,请务必锁好房门。
(5)当有人敲门时,不要轻易打开房门,请先在门镜确认。如发现形迹可疑者,请打电话联系服务台(拨2)。
(6)如有访客来访,请在大堂与访客会面。
(7)未经酒店的许可下,请不要把客房及大堂当作办公场所,实施与住宿目的无关的营业行为。
(8)未经酒店的许可下,请不要移动客房内设配和用品,以及在客房内实施装修或改造等对客房现状进行明显改变的行为。
(9)请不要大声喧哗以及制造大音量的噪音。
(10)请在酒店内的指定场所扔垃圾。此外在公共场所严禁乱扔垃圾。
3.客房房卡
(1)入住期间当您离开客房外出时,请务必携带房卡,并确认锁好房门。
(2)如果您使用签名在酒店内餐厅、酒吧等进行结账时,请您提示房卡或住宿证。
(3)当您在酒店服务台领取您的房卡时,请出示您的住宿证。
4.支付等
(1)结账请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在前台收款处付款。
(2)酒店不提供用支票付款和换钱服务。
(3)对于购物消费、车票费用、出租车费、邮票费用、寄送包裹的邮费等费用,酒店不提供垫付服务。
5.行李寄存
行李寄存处的 物品保管期限,在没有指定的情况下,从寄存日起为一周。超过保管日期的寄存物品将会被销毁,请谅解。
6.遗失物品
对于酒店内的遗失物品,酒店会保管一段时间以后,依据遗失物品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7.禁止事项
酒店禁止以下对其他客人造成麻烦的携带物品入内和行为。
(1)狗,猫,小鸟和其他宠物(辅助犬除外)。
(2)易燃性和引火性的物品。
(3)散发恶臭的东西。
(4)赌博以及伤风败俗的行为,或者对其他客人造成麻烦的言行。
(5)请不要在客房外穿浴袍和拖鞋等。
(6)法律法规禁止携带的枪炮,刀剑和兴奋剂之类。
(7)外卖比萨等,从酒店以外的饭店叫外卖点餐的行为。
(8)广告,宣传品的发放,物品的贩卖以及推销等行为。
(9)请不要在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存放物品。
8.未成年人的住宿
在未经监护人的许可下不能入住。
9.客房内的吸烟
如果发现有在客房内吸烟的行为,除住宿费用以外,还需另外支付5万日元的洗涤费用。
10.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对策
客房内严禁使用烟火。火灾发生时,请拨打119报警。此外,火灾及地震发生时,由酒店员工引导客人实施紧急避难。请跟随员工的引导,进行避难。
11.其他
本酒店另外制定的住宿条款第5条的规定中,有符合(4) (5) (6) (7) (8) (9) (10)(11)和(12)各条中的任何一条时,将会拒绝入住以及使用酒店内的任何设施。